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质许可

关于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这三个关键要点必须清楚!

作者:小奥 | 发布时间:2025-06-10
近期,国际贸易环境可谓波谲云诡,各国间的关税博弈此起彼伏。美国对多国加征关税,各国也纷纷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在这场“互相伤害”的较量中,我国迅速作出反应,除了对等

近期,国际贸易环境可谓波谲云诡,各国间的关税博弈此起彼伏。美国对多国加征关税,各国也纷纷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在这场互相伤害的较量中,我国迅速作出反应,除了对等加征关税,对稀土实施出口管制以及将更多企业列入实体清单等举措也引发广泛关注。

而在出口管制领域,尤其是两用物项的管制方面,商务部频繁发布相关公告,其中关于管制产品名称和商品编码的列明方式,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品名和编码是一一对应的,进而认为有对应的编码就需申报,没有就无需出口许可证。但事实并非如此,今天我们来聊聊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三个关键要点,拿笔记下,这是重点!


一、海关商品编码≠两用物项判定依据

海关商品编码并非判定是否需出口许可证的绝对依据商务部公告里的商品编码仅仅是参考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 在结尾说明第 3 条明确指出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以货物种类及货物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5 同样在开头说明第三条表明进出口本目录的物项和技术,不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在本目录中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均应依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此前,商务部安全管制局就海关商品编号是否可以作为判定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依据这一问题作出专门答复,明确了几点:

其一,海关商品编码不是判定两用物项商品的依据;

其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管制编码)是判定两用物项的基本依据;

其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里列出的海关编码是为了方便企业开展出口业务以及便利商务、海关等部门工作,仅作为参考;

其四,目前海关尚未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内所有货物编配海关商品编号,

例如管制编码为 2B201.b 的铣床和 2B201.c 的磨床,没有编配海关商品编号,但均应依法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

 

二、“不属于两用物项” 答复函≠免许可 “通行证”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接触两用物项管制的企业会与商务部打交道,要么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要么申请出口业务答复函。以往,很多人在获得不属于两用物项的答复后,便认为无需出口许可证就可直接出口。但如今商务部安全管制局的解答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种做法存在风险。

 

两用物项2.png


企业向商务部提供书面资料咨询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前提是自身无法清楚判断,商务部仅根据企业提供的书面资料协助判断,且仅对资料里的参数负责。实际出口时是否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企业仍需自行考量,该办证的还是要办证。因为可能存在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来骗取商务部不属于两用物项答复的情况,对此,商务部明确表示,故意以答复函代替出口许可证通关的,属于未经许可出口,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当然,除非存在参数上的明确差异,商务部给出的不属于两用物项的答复函,海关通常还是基本认可的。但对于明显参数属于管制内容的情况,海关则不会认可;对于参数不那么明显的情况,海关也不会轻易放行。所以,关务人员也不必过于为难,可将出口管制视为出口企业、商务部、海关三家共同遵守国家出口管制政策的事情,各尽其责即可。


三、报关后补办许可 =“未经许可出口”

商务部明确指出,出口报关时被海关住后补办许可证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出口。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海关法》《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均明确出口两用物项应当在向海关申报时提交许可证件不得在报关后补办许可证件,即便报关前提出申请办理许可证件,但报关时没有提交,报关后再提交的,也属于未经许可出口的性质。

 

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1.在进出口部门增设两用物项管控职能,定期开展政策培训,强化风险排查。

2.关注海关处罚案例,提升对两用物项管制的认知,避免因概念薄弱导致货物滞留。

3.对产品 / 技术按管制清单精准分类,明确所需许可证类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4.所有涉及两用物项的交易需经进出口部门审核,保留合同、许可证等记录至少 5 年备查。

5.下载商务部《两用物项申报指南》等资料,定期组织管理层及关务人员学习最新管制要求。

 

今天我们就聊到这里,如您想要了解更多详细内容,欢迎咨询小奥


上一篇:算法备案 VS 大模型备案的核心差异
下一篇:2025 最新外资 ICP 许可证申请全攻略 外商投资电信业
热门服务和内容
推荐文章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Copyright © 2002-2025 深圳奥尔赛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24348749号
    电话咨询:13392441267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