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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证明,在ODI备案中需达到何种详实程度?

作者:小奥 | 发布时间:2026-01-19
企业办ODI并购备案时,常在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上遇到问题,比如凭证梳理起来遇阻,穿透核查的边界也摸不准。 其实在ODI备案时准备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是有相应标准

企业办ODI并购备案时,常在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上遇到问题,比如凭证梳理起来遇阻,穿透核查的边界也摸不准。

 

其实在ODI备案时准备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是有相应标准的,只要了解清楚,在实际操作中就能更高效完成证明文件的准备。

 

 

一、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核心标准哪些?

1合法性

明确资金渠道合规,穿透至最终源头,排除民间借贷、违规贷、非法集资等禁止性来源,可标注对应政策依据。

2真实性

提供完整可交叉验证的凭证链,证明资金为历史形成或合规募集,非临时拆借、归集的过桥资金。

3匹配性

资金规模与投资主体实力、并购需求匹配,规避“母小子大”,说明资金与付款节点的对应关系及偿债/资金储备能力。

4穿透性

披露资金多层流转路径及凭证;涉及股东注资的,穿透至最终主体并说明其资金原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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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合规性证明涉及内容实操照着这些核心点准备

根据资金来源类型分类说明,每种类型需包含核心说明要素及对应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一)自有外汇资金

1核心说明要素

账户基础信息,如账户类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金账户等)、开户银行、账号、开户时间;

资金形成过程明确为日常经营积累(如出口收汇、股息分红),说明积累周期及对应业务背景,非临时转入;

余额与用途匹配确认账户可用余额≥拟并购金额,出具资金锁定承诺,明确仅用于本次并购项目,不挪作他用。

 

2佐证材料

外汇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个月账户流水(标注主要资金流入明细,如出口收汇对应报关单号);

银行出具的《外汇资金余额证明》(距申报日期不超过3个月,加盖公章,注明账户类型及资金可用状态);

资金形成对应的业务凭证(如出口报关单、股息分红决议及到账凭证)。

 

(二)人民币购汇资金

1核心说明要素

购汇合规性说明符合外汇局购汇政策,未超出年度购汇额度,不涉及分拆购汇、虚假贸易背景等违规情形;

人民币来源追溯购汇前人民币资金合法性(如境内主营业务回款、未分配利润等),说明资金积累逻辑;

购汇计划明确购汇时间、金额、办理银行,且购汇进度与并购项目付款节点匹配。

 

2佐证材料

人民币资金来源凭证(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银行回款流水、完税凭证);

银行出具的《购汇资格核验通过回执》;

购汇计划说明书(含与项目付款节点的匹配表);

银行出具的购汇意向函(可选,增强材料可信度)。

 

(三)国内外汇贷款资金

1核心说明要素

贷款基础信息如说明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来源;

贷款用途合规明确贷款合同约定可用于境外直接投资,无用途限制条款,银行已确认该资金可用于本次并购;

还款能力佐证结合投资主体近年度营收、净利润、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指标,说明按期还款能力。

 

2佐证材料

外汇贷款合同复印件(重点标注用途条款);

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许可函》或授信批准文件;

投资主体近2年审计报告(标注净资产、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核心指标);

贷款到账凭证(银行放款回执,需汇入境内投资主体对公账户);

还款规划说明书(结合经营收入或项目预期收益说明)。

 

(四)境外留存利润资金

1核心说明要素

利润归属主体明确为境外子公司(如香港子公司)的留存利润,非境内母公司新增出资,说明持股比例及控制权;

利润合法性说明为已完税的历史利润(明确归属年度),提供缴税凭证,证明非空壳公司拆借资金;

商业实质关联关联境外子公司经营业务,证明利润为真实经营所得,附经营实质证明材料。

 

2佐证材料

境外子公司近1年审计报告(标注“可供分配利润”科目);

利润分配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明确用于本次并购);

境外缴税凭证(如香港利得税缴款单,敏感地区文件需经公证及使领馆认证);

境外子公司商业实质证明(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本地员工社保记录、经营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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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注资/增资资金

1核心说明要素

股东资金来源自然人股东需说明资金原始来源(薪资收入、资产处置收益、股东分红等),法人股东需说明资金为自有经营积累;

注资合规性明确注资用途为“支持境内企业开展本次境外并购”,资金已转入境内企业对公账户,无代付情形;

股权变更说明附股权结构变更文件,确认注资后股权比例及控制权无异常。

 

2佐证材料

股东出资协议(明确注资金额、用途及支付时间);

自然人股东近2年完整银行流水、对应收入完税凭证(薪资收入附劳动合同,分红附分红决议,资产处置附交易合同及产权变更文件);

“个人→境内企业”转账记录(备注“境外投资注资款”);

境内企业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行为,附全体股东签字)。

 

(六)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1知识产权出资

核心说明

包括知识产权权属、评估价值合理性,与并购项目的相关性,是否涉及技术出口;

佐证材料

知识产权权属证书、专业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出资协议、股东会决议,涉及技术出口的需提供技术出口许可文件。

 

2资产处置所得资金

核心说明

资产处置类型(股权、不动产等)、交易真实性、所得资金归集情况;

佐证材料

资产转让协议、交易款项到账证明、产权过户文件、相关完税凭证、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处置所得用于本次并购)。

 

准备资金来源证明须注意的常见风险点

1、不能使用个人储蓄、非正规融资、来源不明资金开展境外并购,严禁个人账户直接跨境汇款。

2不得挪用个人消费贷、经营贷作为并购资金,不然材料被驳回。

3资金链条需保持完整,避免出现大额短期异常资金流入,若有特殊交易(如知识产权转让款)需补充专项说明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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